吊刑是拉肢体刑的一种。一般是用绳子将受刑者双腕或两个大拇指拴住(也称“上大挂”)吊至梁上,使其双脚离地严重时可使受刑者拇指关节脱臼,令其痛苦不堪。此外,还有反吊、倒吊(“倒挂金钟”)、吊头发、吊起来悠荡等。
关于“上大挂”有不同的说法和解释。第一种把人的两只手的拇指捆在一起吊在屋里大梁上,大拇指被神得尺来长。
第二种反吊,把人的双臂反绑吊起,造成肩关节脱臼。肩关节是人体四肢大关节中活动范围最大最易脱回的部位,所以这样用刑时间不长就会给受刑者造成最大痛苦。
第三种“迫令受刑者裸其上体双手与双脚如捆猪似的反绑在一起,中穿一粗木棍,木棍两端架在高脚木凳上,受刑者脸部向下有时再用一内置重物的木箱或柳条包,放在受刑者的背部或挂在脖项上。然后按其头部做荡,或旋转木棍使其身体晃动。
此刑伪警察又称蓝子飞、“打秋干”。转动木棍时受刑者两臂接触木棍之部位,因摩擦而出血使皮肉糜烂。悬挂时间过长,受刑者头部长时间充血致人昏厥。
第四种,把四肢绑在一起吊起来,来回悠荡。
用绳子绑两个拇指“上大挂”
年7月24日大连中华工学会发起人之一,工学会秘书部副主任、中共党员辛培源在准备参加大连沙河口铁道工场党支部会议时,由于叛徒告密而被捕。在沙河口警察署的审讯室里,日本警察用绳子把辛培源的两个拇指绑在一起吊在半空中,用皮鞭狠狠地抽打,他的手指筋都快要拉断了,额头上布满豆大的汗珠。
用铁丝绑手指“上大挂”
年4月15日日伪当局制浩“四一五大球抽”事件中其苇河县委书记杨树森和他的弟弟杨树惠被捕。在伪苇河县警察署拘留所关押了三天,受尽了酷刑折磨。日伪警察还用铁丝将他们的手指绑上吊起来。押往哈尔滨伪滨江省警务厅刑事科监狱后,杨树森的胳膊被打坏了,杨树惠的眼睛被打冒了。年6月9日,在受尽各种酷刑后,兄弟俩被日伪警察枪杀于哈尔滨。
反绑双手脚下垫砖吊起
大连日本关东州厅警察部及所属各警察署有一种酷刑。即把受刑者用绳反绑上地上码上几层砖头。让受刑者站上去吊起来,然后把砖头一层一层地撤去使受刑者双脚不得着地。此时一边问一边抽打受刑者,满脸豆大的汗珠往下淌,不多时即昏迷过夫去。将人放下后再用凉水喷受刑者的头部待苏醒后继续审讯。
打完倒吊
原伪满柳河县警务局警务股长杨玉昆揭发说:“年就是伪康德二年的时候,抗日红军(指东北抗联一军前身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一军)常到(柳河)五道沟河南一带开会。有个红军连长叫蒋六子的,被抓住了。从他身上搜出来名单一份,上边都是五道沟河南老百姓的名或姓。因送柴送米或开会记下来的。
伪满奉天省警务厅获此名单,于是派来日本特务伊藤等三个人,内有一个翻译。住在柳河县警务局,指示五道沟警察署长祥富泰率领警察按照名单每天出去抓人,抓了就用汽车送到柳河押起来。
先后在烟筒砬子、大小青沟、太平甸子、石头河子、大小荒沟、七棵树等村共抓了多人。被抓的人都是由日本特务伊藤等过堂,用尽各种酷刑拷打逼老百姓承认是红军,其至把老百姓打完倒吊起来。被拷问致死的有20多人。每次一个两个,用炕席券上送北门外乱坟岗。有人被吊打后,脑袋肿得像斗那么大,死在牢里。
铁丝绑大拇指悠荡
年夏历八月,通河县农民张富因是抗日军首领张义鹏的地户而被通河县伪警察逮捕。伪警察用铁丝拧住张富的两个大拇指悠荡,导致其拇指被悠断。
年正月,日本勃利宪兵队把鸡宁县志诚油房粮谷加工厂的店员姜子宽逮捕。宪兵把他押到一个屋里,让他看吊刑。
“我一看这个屋子里吊着两个人,浑身衣服扒得光光的,鬼子强迫我跪在被吊着的人的下边。叫我仰着脸,看着被吊着的人的脸。我看见那两个人满脸大汗往下流。一个宪兵把吊着的一个人用力推了一下,他就‘妈呀’一声昏过去了。吊了一会儿又把那个人放下来用凉水喷。他们又把我带到原来的屋里去过堂,逼我承认反满抗日,并把我的全身衣服扒下来用棍子打,打完后,又把我臂膀背在后面吊在梁上,时间一长我就昏过去了。!
把人装进麻袋吊起来打
年秋天,在吉林市丰满水电站工地,一个上海劳工逃跑被抓回来,鬼子监工把他装进麻袋吊起来,用木棍打。
四根筷子框住脑袋吊起来
年2月1日承德日本宪兵队制造“二.一”惨案,南双庙村村干部刘树等多名村民被日本宪兵逮捕。刘树被施以各种火刑之后,还被用四根筷子框住脑袋吊起来,被折磨得死去活来。
扒光衣服吊在树干上拷打
年正月日本关东军在兴隆县山里“扫荡”,驱赶村民进“人圈”。为了寻找食物,夏福民和叔叔夏齐清两人下山与敌人遭遇,他们在一个山洞中被捕。敌人把他们带到大黄岸川的苗儿洞严加拷问。敌人说他俩是八路,但夏福民摇头否认,说自己是庄稼人。敌人不相信便将夏齐清的衣服扒光后,吊在树干上像杀鸭子似地用木棒狠狠地打。不一会儿夏齐清便被活活地打死。
吊在井中
年2月,伪龙江省林甸县副县长日本人中岛,率伪警察到张地村催要“出荷粮”。伪警察挨门逐户地闯入农民家里捣毁土墙、仓库、火炕。掀翻家具,捅破墙壁、天棚和屋顶,四处搜寻。甚至连当天的口粮也全部抢光。
此外还要重新扩大估产,威吓拷问农民,将田里和山上的粮食也都抢走。但中岛仍不满足,还以交售情况不好为借口,三九天将村长和屯长吊在井里进行拷问。最后抢红了眼的中岛借口房里没有粮食,命令警察队在房门口堆满谷草,像座小山一样,然后他亲自点燃,连同房屋烧毁。
卧“逍遥自在”床
伪满哈尔滨道里监狱有一种刑具,叫“逍遥自在”床。这是用木头做得像床一样的刑具。四条腿上各有一个绳套,中间没有床板,动刑时把受刑者的手脚捆绑在四个绳套上,利用绳套做拉力,把受刑者悬空绷起来,在其臀部下边放一个马桶。可以随时大小便。
倒吊撞墙
黑龙江省庆安县劳工苗玉春在孙吴县当劳工时,他的干兄弟“五七十子”因为逃跑未成被抓了回来。日军把他倒吊在梁柁上,然后日本兵推拥着,把他往墙上撞。活活把脑袋撞碎。
吊头发
年农历十月初一黑龙江省龙镇县(今北安市)李殿芳屯(今革命屯)妇女抗日救国会会长尚大嫂(原名张广英),由于叛徒尚连生的出卖,被日伪警察逮捕。同时被捕的还有他的丈夫尚福。她知道落到敌人手里没好儿,便对丈夫说:“认可被打死,也不能说出抗联的活动情况。你要记住我们是中国人哪!”
尚福记住了她的话,敌人7天过他21次堂,抗联的事他一个字也没说。尚大嫂在敌人的酷刑下,坚贞不屈。敌人问她抗联的情况,她回答:“你们要杀就杀,要砍就砍,再问啥也不知道!”
敌人恼羞成怒,叫她睡“阴阳床”扯着她的头发吊在梁柁上灌辣椒水,扎竹扦子。。。。然而敌人的各种酷刑都无法动摇她。敌人问她怕不怕死?她英勇地说:死了我一个不算啥,有千千万万个中华儿女去给我报仇!敌人束手无策,最后判她10年徒刑。
手脚反绑用杠子穿上吊起来(“挎筐”)
曾任中共大连入船驿(北站)党支部书记的翟清平,于年8月15日在哈尔滨被捕,被关押在南岗日本宪兵队。在此后的三天三夜里,日本宪兵持续不断地给他用刑。除过电吊打外,还把他戴着手铐脚镣的手脚反绑在一起,用杠子穿在胳膊缝里吊起来,一吊就是一两个钟头,把他吊得头晕眼花,疼痛难忍,浑身大汗如雨。
年6月,伪满辽中县朱家房子警察署管内戴家房子地主陈荫萱家被抢。朱家房子警察署闻讯出动大批警察对戴家房子村民进行了野蛮地搜查,结果毫无所得。然后,于家房警察分所把一个在集市上饭司的小商贩郝某,当作嫌犯送到朱家房子警察署。于是朱家房子警察署署长于草恩亲自指挥司法系警尉补李成仁等对其进行严刑拷问,致使郝某多次昏死,头发根渗血。
特别是在最后一次审讯中,伪警察竟然惨无人道地使用了所谓“挎筐”刑。他们将郝的手脚绑到一起用木棒穿过胳肢窝。再将木棒两头担在办公桌上,然后李成仁等三个人从早晨8点开始轮番悠荡郝达四个小时之久。结果,郝被悠得胳肢窝皮破肉飞骨头都露了出来。待李等罢手不悠的时候,他已是牙关紧闭,双眼不睁,奄奄一息了,入夜就被埋在乱坟岗子。
“坐外国飞机”
年6月在东北抗日联军王连长的组织下,吉林省桦甸县八道河子48名农民举行暴动,袭击伪八道河子警察署。暴动失败后,被捕的暴动成员高思孝等30余人在伪满吉林省警察局受到残酷的刑讯,其中就有“坐外国飞机”即把受刑者的手脚大拇指绑在一起吊起来,吊上后,下面有人摇撞。刑后数日手臂不能动,或有的成残废。
四肢吊起来悠荡
年3月15日,在“巴木东”大逮捕中被捕的孙树孟,在伪巴彦县监狱日伪特务给他上大挂时把他的衣服全扒光了把他的四肢吊起来,来回悠晃,他的四肢肿得挺高手不能拿饭碗,吃饭时几个难友轮流喂他东兴县满天星前甸子屯村民李树文,在伪东兴县监狱遭到残酷的刑讯后,被转到伪满哈尔滨模范监狱。在这里他遭到比东兴更加残酷的刑讯。不但把他四肢吊起来来回悠荡还把占着的烟头放在他的肚子上烧后来把他的双臂悠脱臼了,最后他死在狱中。
“猴作殿”
年10月日本关东宪兵队在沈阳制造“分委员会”案,逮捕大批教师学生第一工科高中校长吴升岚被日本宪兵队逮捕后,被施行了一种叫“猴作殿”的吊刑。其方法是用绳子紧捆手指,绕过两腿由胯而出,然后系在梁上,使整个人悬在半空还用柞木棒捶打各关节处,有时悬挂两三个小时,手指几乎中断,这种刑罚极其残忍。吴升岚出狱后伸出手指给他的朋友看,累累伤痕犹在,日本法西斯的残暴,可谓极矣!
小结:
这些内容现在读起来有毛骨悚然,头皮发麻,很难想象出,当时的施虐者是一种什么心态,细思极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