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
承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19号)
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年9月18日通过:决定任命王成为承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特此公告
年9月18日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年9月18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玉甫为承德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何元武为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成军为承德市教育局局长;
苏艳华为承德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俊为承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苗立田为承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王广维为承德市公安局局长;
刘树华为承德市民政局局长;
马致文为承德市司法局局长;
林国华为承德市财政局局长;
王泽辉为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白晓峰为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孙雷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池大勇为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于景国为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于山为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宝生为承德市水务局局长;
孙志广为承德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浩为承德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桑爱民为承德市商务局局长;
唐秋华为承德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局长;
刘雁翔为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庄爱新为承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姜立新为承德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桂梅为承德市审计局局长;
王东利为承德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马广春为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成伟为承德市体育局局长;
遇建军为承德市统计局局长;
吴景新为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刘海丽为承德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秉奇为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杰为承德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荣昌为承德市文物局局长。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9月18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林国利为承德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刚为承德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林国利的承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9月18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宗秀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毛晓龙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彬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聂国智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国臣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永福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马林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人员名单
(年9月18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
任淑文为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国强为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岳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海军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建成为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剑为隆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武瑞国为承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北南为平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晓虎为滦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红琳为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向禄为兴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文利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省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决定:
任命杨文利为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免去丛云飞的承德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刘树新的承德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路文军的承德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承德市人民政府
年8月31日
邢台
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名单
(年9月23日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胡战海市政协常务副秘书长
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
(年9月23日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朱会敏研究室主任
翟茂荣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王宪军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朱杰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杜英超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
姚永生提案委员会主任
赵挺进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张寅坤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王海琨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南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年9月23日南宫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峻峰为南宫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李如广为南宫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郁茂通为南宫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郝少辉为南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志青为南宫市统计局局长;
王立峰为南宫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白永生为南宫市水务局局长;
张华亮为南宫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勇为南宫市财政局局长;
高东升为南宫市商务局局长;
赵立保为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新颖为南宫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双忠为南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金渠为南宫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春雨为南宫市教育局局长;
周哲辉为南宫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白志英为南宫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宋福仓为南宫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毅为南宫市民政局局长;
张元利为南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朱伟社为南宫市公安局局长;
贾瑞东为南宫市司法局局长。
南宫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年9月23日南宫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祖生为南宫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孙忠远的南宫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孙保仲的南宫市人民法院高村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菊改的南宫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孔祥通的南宫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宋涛的南宫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永军的南宫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沙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9月26日沙河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牟勇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凯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彭熠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姚会江的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李华龙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凯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李红军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世鹏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桂凤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沙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9月26日沙河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国强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任命:
邵卫国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沙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年9月26日沙河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梅海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朱如森为市教育局局长;
李咸辉为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程耀武为市公安局局长;
刘海琪为市民政局局长;
周芳为市司法局局长;
杨庆朝为市财政局局长;
温英军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赵志虎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民华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继红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志敏为市水务局局长;
李占鑫为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宏业为市商务局局长;
乔志峰为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杨增军为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印奇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毛增民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兴周为市审计局局长;
曾社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树军为市统计局局长;
申立波为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谷志欣为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家口
怀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年9月23日怀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怀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郭明江辞去怀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请求;决定免去刘金波同志怀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李文斌怀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郭志富怀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决定任命:
陈建民为怀安县公安局局长
王宝山为怀安县卫健局局长
梁海军为怀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宗跃宏为怀安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张美万为怀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新宇为怀安县民政局局长
赵胜利为怀安县司法局局长
刘建军为怀安县财政局局长
闫忠为怀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庆伟为怀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哲峰为怀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曹东红为怀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政为怀安县水务局局长
李建兵为怀安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韩飞为怀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马芝莲为怀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玉宏为怀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向东为怀安县审计局局长
谢驻斌为怀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章巨山为怀安县统计局局长
钱进利为怀安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旭岩为怀安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李永安为怀安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任命:
张永福为怀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兰逞彦为怀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丽娜为怀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贵为怀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武志鹏为怀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秦皇岛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赵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抚政字〔〕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骊城街道办事处,抚宁经济开发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赵晗同志不再担任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董立华同志不再担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鹏飞同志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高宏生同志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区防贫中心主任职务;
宋永利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区防贫中心主任;
陈立江同志任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王磊同志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局长,不再担任区地震局局长职务;
武宝华同志任区地震局局长;
魏文良同志不再担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
年9月12日
廊坊
三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号)
三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年9月24日举行第一次会议:
决定任命:
吴忠凯为三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白瑞东为三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夏志刚为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崔晓龙为三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温连庆为三河市民政局局长;
李振宇为三河市财政局局长;
刘学文为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致良为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福为三河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伯涛为三河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郭学民为三河市水务局局长;
黄学军为三河市公安局局长;
张全奎为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国立臣为三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春泉为三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学兵为三河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鸿宇为三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孟卫东为三河市司法局局长;
杨建武为三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冯智为三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富胜为三河市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韩子辉为三河市商务局局长;
吴春悦为三河市统计局局长;
赵越为三河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任命:
周青为三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海滨为三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马运涛为三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周福宽为三河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袁博鸿为三河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p>
王景军的三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炳旺的三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振良的三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晓辉的三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荣的三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立发的三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段烨彤的三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三河市人大常委会
年9月24日
保定
高阳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9月23日高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岳莉(女)为高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决定任命:
白松霖为高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魏英伟为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侯志森为高阳县公安局局长;
李增民为高阳县民政局局长;
张立军为高阳县司法局局长;
魏双振为高阳县财政局局长;
张永贵为高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宾为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国兴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宋旭涛为高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戈卫东为高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冉宏达为高阳县水利局局长;
牛辉(女)为高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小会为高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刘景阳为高阳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胜利为高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宫占坡为高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敬芝(女)为高阳县审计局局长;
韩立通为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穆永建为高阳县统计局局长;
臧哲辉为高阳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房红云(女)为高阳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任命:
赵小军为高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立超为高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梁珍(女)为高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永红的高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许永胜的高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邯郸
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年9月24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辉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冀慧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梁金山同志任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刘永生同志任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李志文同志任区民政局局长;
汲振林同志任区司法局局长;
史玉锁同志任区财政局局长;
张品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新民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魏星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董海林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尚爱民同志任区水利局局长;
赵刚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讪同志任区商务局局长;
邵岩冰同志任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学民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崔仲印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江涛同志任区统计局局长;
武献真同志任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飞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振强同志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大名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年9月23日,大名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马永刚同志为大名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升国同志为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申益民同志为大名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杨振东同志为大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齐爱军同志为大名县公安局局长
侯彩琪同志为大名县民政局局长
曹向伟同志为大名县司法局局长
曹杉同志为大名县财政局局长
王章臣同志为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梁军城同志为大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雷同志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铁柱同志为大名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庆田同志为大名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建民同志为大名县商务局局长
康玉娥同志为大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冀凯华同志为大名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建臣同志为大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郑立民同志为大名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房电波同志为大名县审计局局长
胡发科同志为大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云波同志为大名县统计局局长
杨健同志为大名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兴涛同志为大名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冯洁同志为大名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特此公告
大名县人大常委会
年9月23日
临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年9月23日临漳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年9月23日,临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命:
梁东为临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冯海军为临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运晓为临漳县公安局局长;
王俊平为临漳县民政局局长;
齐鑫为临漳县司法局局长;
郭晓光为临漳县财政局局长;
赵忠彬为临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代振宇为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赵清顺为临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贵彬为临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邓玉辉为临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时亮为临漳县水利局局长;
王军为临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立辉为临漳县商务局局长;
张太平为临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郭云军为临漳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东风为临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武志峰为临漳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薛东风为临漳县审计局局长;
郭宇为临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文献为临漳县统计局局长;
郭建伟为临漳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剑飞为临漳县医保局局长;
牛立波为临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命:
王伟为临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杨俊英的临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晓雪的临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鸡泽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年9月24日鸡泽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付忠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范慧丽同志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赵鹤云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高峰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庆和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徐磊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慕晓革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武振英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孔维涛同志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社锋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岳苏静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康鹏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静同志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陈延锋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叶运波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陈敬献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侯书怀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李晓丽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宇阳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武士军同志为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张晓敏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邢拥军同志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姚秀丽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鸡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鸡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年9月24日鸡泽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鸡泽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提名,鸡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鸡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胡占锋
副主任委员:秦建华董彦波赵坤
委员:张岩峰郝计学张刚
武安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一号
武安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年9月24日审议通过了武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孔维强等同志任职的议案。
决定任命:
孔维强为武安市公安局局长(兼);
胡存喜为武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兼);
李海顺为武安市财政局局长(兼);
王增平为武安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
白卫东为武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郭向军为武安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冀彦军为武安市民政局局长;
尹照辉为武安市司法局局长;
刘立涛为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江云为武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申立保为武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杜跻频为武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旭东为武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吕现生为武安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田爱平为武安市水利局局长;
周现伟为武安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海忠为武安市林业局局长;
连洪涛为武安市商务局局长;
高维江为武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窦海涛为武安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田海兴为武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连海良为武安市审计局局长;
石志强为武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铁军为武安市统计局局长;
王向荣为武安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广奇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武安市人大常委会
年9月24日
武安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二号
武安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年9月24日审议通过了武安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申献军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任命:
申献军为武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温淑平的武安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魏俊芳的武安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武安市人大常委会
年9月24日
武安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三号
武安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年9月24日审议通过了武安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王学祥同志免职的议案。
免去:
王学祥的武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武安市人大常委会
年9月24日
武安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四号
武安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年9月24日审议通过了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江河同志免职的议案。
免去:
任江河的武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武安市人大常委会
年9月24日
来源丨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