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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阶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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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德市财*局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转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府,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厅、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冀人社传〔〕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规定做好减免社保费测算及相关准备工作,关于企业划型和减免社保费具体实施办法待省出台后转发各县(市、区)实施。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德市财*局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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