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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医学院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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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医学院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4号)、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冀招委办[]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特制定本招生复试方案。

一、招生计划

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名,其中学术学位84名,专业学位名。

二、复试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测试、多元化考查的方法,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复试有利于选拔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突出的人才。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全面衡量德、智、体、美、劳以及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的考核。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复试过程中做到*策透明、程序符合要求、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4.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形势,维护广大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综合研判,制定工作安排和相关应急预案。

5.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6.学校全部专业均不进行破格复试。

7.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确认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如果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确认相关通知,或者在确认后放弃,我校将按照相关*策依次顺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通知。

三、复试要求

(一)复试资格分数线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单科成绩、总成绩均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比例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1.一志愿上线考生充足的专业按招生计划的%进行复试(不足1名按1名计算);如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复试比例不足1:1.2,按实际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人数进行复试。

2.调剂考生的复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

四、调剂

符合国家和学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可报名调剂,我校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报名情况择优调剂。

(一)调剂考生的资格要求

1.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单科成绩、总成绩均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当年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为***)学位考生调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5.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接收本科为临床医学类专业的考生调剂。

6.中医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中医专业(专业代码为***)学位考生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报名手续,不经调剂系统操作,调剂无效。

2.每位调剂考生在调剂的同一批次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全部进入复试。

4.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根据专业需要依次按照考生专业背景、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顺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调剂考生须在发出复试通知的6个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否则将依次顺延后续考生。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查看、未回复复试通知等其他情况而失去复试资格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指定格式、按下列顺序将相关资格审核材料发送至指定专用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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