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达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涉及河北17高校,其中35个授权点合格,6个授权点限期整改,2个授权点不合格↓↓↓
这些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
类别名称
河北大学
资产评估硕士
临床医学硕士
药学硕士
中医硕士
河北地质大学
会计硕士
河北工业大学
翻译硕士
华北理工大学
金融硕士
法律硕士
工程管理硕士
河北科技大学
法律硕士
翻译硕士
药学硕士
艺术硕士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硕士(领域:建筑与土木工程)
艺术硕士
河北农业大学
工程硕士(领域:建筑与土木工程)
工程硕士(领域:生物工程)
艺术硕士
河北医科大学
公共卫生硕士
河北北方学院
农业硕士
临床医学硕士
承德医学院
临床医学硕士
护理硕士
河北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
会计硕士
石家庄铁道大学
风景园林硕士
河北经贸大学
工程硕士(领域:生物工程)
公共管理硕士
工程管理硕士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教育硕士
工程硕士(领域:机械工程)
兽医硕士
燕山大学
法律硕士
体育硕士
会计硕士
这些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限期整改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
类别名称
河北工程大学
应用统计硕士
河北地质大学
金融硕士
河北科技大学
公共管理硕士
河北师范大学
金融硕士
石家庄铁道大学
法律硕士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法律硕士
这些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不合格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
类别名称
河北大学
旅游管理硕士
河北工程大学
临床医学硕士
处理意见
评价结果为“合格”
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
评价结果为“限期整改”
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撤销的授权点纳入省级统筹增列
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数纳入省级统筹增列,不得用于本次被撤销学位授权点的学位授予单位。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网警小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