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承德市检察机关书记员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检察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和河北省聘用制书记员管理有关规定,承德市检察院、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承德市检察机关过渡性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策;
3.具有良好的*治素养、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纪、*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四、报名程序
(一)考试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年8月4日12:00至5日16:00。报考人员登陆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后至8月5日17:00前,登陆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8月12日20:00至14日考试前,登陆承德人事
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务必牢记考试中各阶段时间的具体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技能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年8月14日,笔试时间:上午8:30-10:00,笔试入场时间为7:45;技能测试时间:上午11:00,技能测试入场时间为10:30。
综合能力测试地点详见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
1.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采用台式计算机作答方式,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限90分钟。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作答方式,分为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部分。应试人员按照速录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看打录入、听打录入考试时间各1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两项录入满分分别为分。(预装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五笔、QQ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搜狗双拼、小鹤双拼、双拼自然码、王牌、双文速录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看打、听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70字以上且正确率在90%以上的标准,方可产生成绩,并以两项录入的较高成绩作为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该标准的取消面试资格。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在取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环节。
3.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查询,在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
六、资格复审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进入面试考生的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验。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未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6分钟,侧重考察面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急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由承德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八、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由市检察院*治部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二)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承德市人事考试网、市检察院和各县(市、区)检察院机关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检察院、各县(市、区)检察院按照统一的合同文本分别与拟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
九、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核定聘用制书记员专项经费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状况等因素,参照承德市区或11个基层检察院所在市县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等。
十、考务费用
考生需自行承担体检、复检相关费用。
租赁考试场地、聘请监考老师等涉及本次招录工作的一切费用,由市检察院负担。
年8月3日
原标题:承德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过渡性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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