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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12/2 20:53:00

根据《民*部关于评选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民电〔〕29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河北省社会救助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省民*厅*组研究,拟推荐平山县民*局等四个单位申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霍秋生等九名同志申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9月22日—9月28日。公示对象名单如下:

一、推荐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4个)

平山县民*局

张家口市民*局社会救助科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民*局

保定市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

二、推荐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9名)

霍秋生卢龙县民*局*组成员、副局长

李*利唐山市民*局社会救助处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温连庆三河市民*局局长

王国兴沧州市民*局社会救助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杨华(女)衡水市民*局社会救助科二级主任科员

赵云东邢台市民*局社会救助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刘海燕(女)邯郸市民*局社会救助处处长

张金花(女)河北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

卢俊卿河北省民*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公示-

受理单位:河北省民*厅人事处

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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