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
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洋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年12月31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洋辞去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年12月31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泽辉为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正洪为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李丽唐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洪桥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年12月31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褚建全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苗松林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艳明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冯广东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郑金宽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月臣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付春生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宣少川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振兴为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张景常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年12月31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涛为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冯振东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李学*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年12月31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立国为唐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爽唐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承德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年12月30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尹崧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涛的承德市人民*府副市长职务;
孙雷的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免职人员名单
(年12月30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刚的承德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免职人员名单
(年12月30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徐岩波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于相成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邯郸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年12月31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邢海平为邯郸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
祝红娟为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韩强为邯郸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延国、岳建国、闫立新、秦向东、杨维华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晓彦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于秋波的邯郸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华国英的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姜霜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冯娟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少年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伟烈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徐世民、李文华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雷现*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邯山区
邯山区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任免人员名单
(年12月29日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王志强同志为邯山区人大常委会财*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赵静同志为邯山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郝朋香同志为邯山区人大常委会财*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免去:
刘建华同志的邯山区人大常委会财*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志强同志的邯山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学华同志的邯山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科)职务;
赵静同志的邯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邱县
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年12月29日,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会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牛群海同志为邱县综合行*执法局局长;
杨利同志为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胡红霞同志为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孙九凡同志为邱县人民法院新马头人民法庭庭长;
郑学*同志为邱县人民法院香城固人民法庭庭长。
武安市
武安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8号
武安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年12月30审议通过了武安市人民法院关于提请马丙杰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任命:
马丙杰为武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郭永岐的武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成保安的武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祁文良的武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蔡明生的武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入昌的武安市人民法院徘徊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武安市人大常委会
年12月30日
武安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9号
武安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年12月30审议通过了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郭永岐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任命:
郭永岐为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马丙杰的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庆华的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吕海江的武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武安市人大常委会
年12月30日
邢台
广宗县
*胜旭任广宗县统计局局长
年12月28日,广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人大会议室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胜旭为广宗县统计局局长。任命:杨培刚为广宗县人大常委会财*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秦皇岛
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12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
任命:
宋爱斌为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李顺武的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志诚的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衡水
衡水市人民*府关于霍纪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府研究决定:
霍纪东同志任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崔延斌同志任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不再担任衡水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督察专员职务;
靳永超同志任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志彬同志任同志任衡水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督察专员(试用期一年);
赵志勇同志不再担任衡水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宋爱勇同志试任衡水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已于年11月期满,同意该同志按期正式任职。
衡水市人民*府
年12月30日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年12月30日衡水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韩亚杰为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纪金鹏为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刁宏震为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栾建文为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袁爱*为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石家庄
赞皇县
赞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年12月28日赞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连鹏赞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振杰赞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孙士渊赞皇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秦瑞华赞皇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彦廷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何俊峰行*审判庭庭长职务;
赵瑞英野草湾法庭庭长职务;
赵慧如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张付有赞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何科赞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周彦廷行*审判庭庭长;
何俊峰民事审判庭庭长;
赵瑞英龙门法庭庭长;
赵慧如野草湾法庭庭长。
赞皇县人大常委会
年12月28日
赞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年12月28日赞皇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连英赞皇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张付有赞皇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周文正赞皇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连鹏赞皇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士渊赞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赞皇县人大常委会
年12月28日
沧州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年12月31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
张建亭的沧州市大运河文化发展带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向东的沧州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二、决定任命:
王鹏为沧州市司法局局长;
许建*为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建亭为沧州市审计局局长;
张强为沧州市大运河文化发展带建设办公室主任。
三、任命:
孙兰芬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雄安新区
雄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12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杨贺新为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庞永生为雄县人民法院行*审判庭庭长;
金卫东为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二、免去:
袁爱民的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庞永生的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金卫东的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闫肃(女)的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立新的雄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王会平(女)的雄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焕婷(女)的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雄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年12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张文安为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荆晓*为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
滕保安的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