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滦平县
关于严格实施临时性全域封控管理的公告
年5月9日下午,我县长山峪镇发现1名初筛阳性病例,为了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经滦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实施临时性全域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封控时间:自年5月9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封控范围:滦平县全域
3.封控管理坚持里不出、外不进、内不动的原则。每个村、小区只留一个出入口,由专人24小时值守。县内所有经营性公共娱乐场所全部停止营业。持证的公安干警、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保民生企业员工等执行特殊任务的人员,在配合值守人员做好测温、扫码、核酸阴性证明查验后方可进出卡口,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出入。除核酸检测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居民一律不得出户。
4.广大群众应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做好封控管理相关工作。对不听劝导、拒不执行封控管理指令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乡镇(街道)要指导村(社区)组建专门队伍,加强日常巡逻,确保封得严、控得住。
5.封控管理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上下、左右、内外沟通衔接机制,加大生活物资保障力度,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特别是孕产妇、婴幼儿、急诊病人、特殊疾病患者的就医需求,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特此公告
滦平县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9日
关于在全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公告广大居民朋友们: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5月9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在滦平县行*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1.开始采样时间:年5月9日晚20:30开始。
2.采样地点:按所在乡镇、社区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采样。
三、注意事项
1.鉴于目前处于全县封控期,除持有工作证明的人员外,其余人员严格按照《滦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实施临时性全域封控管理的公告》要求执行。
2.请居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提前准备好电子健康卡,全程佩戴好口罩,在所属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请企业或生产经营性场所单位负责人主动联系属地乡镇,做好本单位人员全员核酸检测。
3.采样期间,请严格保持“一米线”距离,不随意在采样现场走动。采样完成后,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返回居所。
4.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采样人员将提供上门采样服务。
5.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等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滦平县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9日
承德市双滦区承德市双滦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5月9日下午,滦平县发现1名初筛阳性病例。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双滦区所有居民,含外来流动人口。
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1.开始采样时间:年5月10日9:30。
2.采样地点:按所在镇街、村居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采样。
三、注意事项
1.5月10日采样期间,城乡实施静态管理,所有村(社区)、小区实行临时封闭管理,人员和车辆“只进不出”(持有工作证参与核酸检测、民生保障工作人员和指挥部认定可流动人员除外)。
2.提前准备好电子健康卡(无电子健康卡的携带居民身份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到所属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
3.请严格按照“一米线”保持距离,保持良好现场秩序。采样完成后,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原路返回。
4.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要居家48小时后及时采检核酸。
5.正在接受居家隔离管理人员由村居按照既定管控方式安排上门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和失能人员等人员,工作人员将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家庭成员及时与工作人员对接并做好配合,确保“应检必检,不落一人”。
6.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承德市承德县承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鉴于当前严峻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开始时间
年5月10日(星期二)14时。
二、采样人员范围
县域内所有居民(包括外地在县人员)
三、具体要求
(一)全县域于5月10日14时实行封控管理和交通管制,解封时间另行通知。封控时间内所有居民一律居家管理,遇极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要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居委会报告,经县乡防疫办层级审批后执行。
(二)5月10日14时开始核酸采样。所有人要提前准备好电子健康卡或纸质采样码(无智能手机和纸质采样码的要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或户口本),按照村(社区)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采样。
(三)核酸采样期间,所有人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有序排队,严禁扎堆聚集、相互交谈、吸烟等扰乱现场秩序行为。完成采样后,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指定路径有序返家,不得串门或私自去其他地方。
(四)接种新冠疫苗没超过48小时人员,要向所属(村)社区报备,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五)寄宿制、半寄宿制学校未放假师生、建筑工地、看守所、养老机构、封闭管理的企业、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因病因残无法集中核酸采样的,由村(社区)按照采样分工上门采样。已经放假的师生一律按要求居家管理,具体返校时间另行通知。
(六)危重症病人、孕产妇及其他特殊情况有就医需求的居民,请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向所在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告。
(七)封控管理期间,所有经营场所(生产性企业和指定物资保供单位除外)一律停止营业。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和维护城市基本运行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居家办公。
(八)目前县内生活必需品贮备充足,渠道畅通,敬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无需抢购。
(九)对无故不参与核酸采样检测、私自闯卡进出、扰乱全员核酸采样秩序的,县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全县广大居民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