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承德县原磴上乡*委书记刘宝才公车私用、违规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交通费用问题。年4月至年7月,刘宝才在担任磴上乡*府乡长、*委书记期间,多次借到承德县县城、承德市等地办事之机,驾驶单位公车或由司机到刘宝才位于承德市双桥区的家中接送。期间,刘宝才使用单位公车接送产生加油费用0.2万元。年6月至年4月,刘宝才以到县城开会、办事等为由,违规报销高速过路费1.万元;年7月,刘宝才不再担任磴上乡*委书记后,未将其原保管使用的单位加油卡上交,为其个人私家车加油0.42万元。承德县纪委给予刘宝才*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缴。
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调处中队三级警长庞大平等人接受当事人现金用于外出办案饭费支出等问题。年11月、年7月,庞大平在处理两起酒后追尾交通事故中,分别违规收取当事人0.4万、0.28万元现金,用于组内人员出警外出饭费支出。庞大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纪委给予庞大平*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县监委给予庞大平撤职处分。违规收取的资金已收缴。
三、承德县刘杖子乡北台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肖玉伶违规操办其子婚礼问题。年10月,肖玉伶为其子肖某强单方操办婚礼,参加婚礼人数人,收受礼金6.25万元,其中违规收受北台村“两委”班子成员及与其没有亲属关系人员0.51万元。承德县刘杖子乡*委给予肖玉伶*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已退还相关人员。
保定检察机关依法对刘炜涉嫌玩忽职守案提起公诉↓↓↓
日前,保定市曲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原副队长刘炜(副科级)涉嫌玩忽职守一案,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蠡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炜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所办案件侦查不力,致使涉嫌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郝某长期逃避法律追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保定检察机关最新对外公布↓↓↓
日前,保定市阜平县养路工区原*支部书记王新国(副科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阜平县养路工区科员孟庆伟涉嫌挪用公款一案,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新国、孟庆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蠡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新国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新国与孟庆伟经共谋,利用王新国担任曲阳县养路工区主任的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公款归孟庆伟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并用于营利活动,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二人刑事责任。
秦皇岛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昌黎县公安局朱各庄镇派出所原所长姜冬祥收受礼金问题。姜冬祥于年6月、9月先后两次违规收受辖区内居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