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教育局
关于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
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教体局,市直属中学:
为全面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基〔〕13号)精神,深入贯彻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中招生*策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现就做好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年承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统一发布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范围、划分录取批次、统一时间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由市招生办、基础教育科组织按批次进行全市统一录取,录取结果做为普通高中学籍注册管理部门的注册依据。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全面实施“阳光招生”,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招生计划
根据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上报的招生计划申请,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市教育局对各普通高中学校年招生计划申请进行了审核,确定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人(含待审批的承德双桥卉原中学招生计划人、丰宁晨曦高中人,在年7月30日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计划有效),特教高中60人,制定了普通高中学校年招生计划表(附件2)。此计划是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学生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必须严格执行。
单独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的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中单独列招生人数,单独设置志愿代码,可以由高中学校组织专业测试,于7月30日前将普通高中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表(附件3),按照测试成绩由高到底排序,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版报市招生办、基础教育科。录取时依据划定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计划人数为止。承德八中(承德艺术高中)、双滦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依据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成绩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人数为止,入校报到后进行专业测试分班。
依据省文件精神,给予各高中学校5%自主招生计划,自主招生由各高中学校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依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特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如学校确认不进行自主招生,在全市统一录取时提交放弃自主招生申请,自主招生指标可转为统招生指标,纳入统一录取。已确认被自主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享受统招生待遇,不需填报中考志愿,不再进入统一志愿录取流程。自主招生学校不得重复录取或转录已被全市统一录取的考生。各高中要主动公开自主招生的方案、录取结果,于年8月12日前将承德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备案表(附件4)一式两份报市招办审核备案。审核中发现自主招生名单有被全市统一录取的考生,则以统一录取为准,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如未按时上报自主招生名单,视为放弃自主招生名额。
三、招生对象和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我市辖区范围内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必须参加中考;民办高中除上述范围外可面向省内其它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要求中考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
招生范围: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承德八中(承德艺术高中)、高新区一中、鹰城一中面向全市招生,侧重所在县区;双滦实验高中面向全市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人,河北蒙古族高级中学面向平泉市以外的县区招收蒙古族考生60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面向省内其它市招生人数控制在40%以内。具体招生范围、招生人数按照年承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执行。
四、优质高中指标分配生分配办法
继续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实行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到初中学校办法,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招生计划的80%。年全市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包括承德八中、河北蒙中)必须按照招生计划总数的80%将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其它公办高中由县(市、区)自定。分配方案的制定,要依据本县(市、区)内各初中学校报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人数,适当向薄弱校倾斜,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县城内非薄弱初中可以多校联合统一分配指标),划定各高中学校基准线,依据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分校录取。个别初中基准线以上生源不足的,可以降分录取,最多降30分;如果降分仍然录不满,指标上收,上收的指标用于招生范围内未被录取的志愿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补满为止。各县(市、区)要于7月10日前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生统计表(附件5)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五、志愿填报时间和方法
年考生填报志愿继续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时间为8月1日9:30至8月4日16:00,考生登录“承德市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平台”填报志愿。各学校要组织好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必须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替代、干扰甚至阻止考生填报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分两个批次:
第一批: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高新区一中(区内招生)、承德县一中、宽城县一中、兴隆县一中、平泉市一中、滦平县一中、丰宁县一中、围场县一中、双滦实验中学、围场卉原中学(民办)。
第二批:河北蒙中、承德八中、双滦实验高中(特长生)隆化县一中、高新区一中(区外招生)、鹰城一中、承德县六沟高中、丰宁实验中学、承实高中(民办)、滦平文茂高级中学(民办)、丰宁福环学校(民办)、承德双桥卉原中学(民办)、丰宁晨曦高中(民办)。
每个批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考生志愿,按志愿批次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特别慎重,根据所填报志愿顺序,一经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将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学校的录取。
市外民办高中跨市招生的学校在我市实行自主录取,不参与本市普通高中录取。考生若填报了本市高中志愿并被录取,再到市外高中就读,将不予调档,造成不能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招生录取原则和依据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依据是:(一)全省统一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五个科目的成绩(满分分);(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省级示范性高中要求B等级以上(包括B等级),其他高中阶段学校要求C等级以上(包括C等级)〕;(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各类优惠照顾考生的加分项目如下:①烈士子女,现役*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照顾20分;②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农村独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③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同时具备上述几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选择其中最高一项,照顾分数不累加。
七、录取管理办法
根据中考成绩和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确定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其它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根据报考情况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全市各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招生办具体负责统一录取。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即第一批、第二批,录取时间为8月6日—10日。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下一批次录取。
特殊类型招生。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由主管教育行*部门进行登记,报省级教育行*部门备案,要严格控制规模,健全科学公开公正的选拔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性评估。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各地要落实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策,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
八、招生宣传
普通高中招生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