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商报」
按照法院调解协议,深圳市通发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发业公司”)在建94栋别墅(价值超过1亿元),被裁定抵债给承德市郊区裕华农村信用社(现承德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裕华信用社,以下简称“裕华信用社”),用于全部债务(贷款本金及利息)余万元。时过六年,在未经债权方授权和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又将上述别墅仅以万元的价格又变卖给了第三方。随后裕华信用社获得万元案款,导致近亿元国资流失。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带你了解案件真相。
94栋别墅抵偿余万元债务
年9月12日,经深圳市工商行*管理部门批准,深圳鑫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年6月30日更名为深圳市鑫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11月26日更名为深圳市通发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中赵某瑜出资万元,持股85%;巫某安出资万元,持股15%。年,公司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
年12月3日,深圳中润信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信德公司”)与赵某瑜协商,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一份。协议约定,赵某瑜将其持有的通发公司85%的股权有偿转让给中润信德公司。
“因通发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不能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润信德公司已依法成为通发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权利人。”中润信德相关负责人说。
据中润信德负责人介绍,随后在对通发业公司资产进行清理时发现,该公司之前开发建设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南岭村的“玉岭山庄”项目,共建造有栋别墅。经营期间,因产生巨额债务未能偿还,被裕华信用社诉至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双桥区法院”)。经审理,双桥区法院作出()双桥经初字号民事调解书。
因通发业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裕华信用社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双桥区法院于执行过程中对通发业公司在建栋别墅进行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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