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次推进会精神,认真分析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潘洪泉副院长和李亚平局长分别结合分管工作,对涉黑恶案件审判和涉黑恶财产清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刘福明院长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治站位,确保扫黑除恶纵深开展。充分认识扫黑除恶形势的严峻性,工作的紧迫性和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的必要性,找准法院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职能定位,认识要再提高,思想要再强化,工作要再加力,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二是要攻重点克短板,确保既定目标如期实现。要聚焦问题短板,认真分析研判,积极采取有效举措,加大涉黑恶案件清结力度和涉黑恶财产清理力度,推进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三是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实现三效合一。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要充分考虑案件的*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实现案件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百日攻坚行动成效。要将“百日攻坚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压实责任,高位推进,高标准落实,形成逐级负责,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实现预期目标,取得显著成效。
原标题:《承德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行动”动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