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工作公告
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等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主动适应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对优秀人才的需求,大力培养经过实践锻炼、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经研究决定,年继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包括56个职位共名(职位表附后)。其中,从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调名(石家庄市名,承德市60名,张家口市54名,秦皇岛市54名,唐山市80名,廊坊市80名,保定市80名,沧州市80名,衡水市40名,邢台市50名,邯郸市名,定州市56名,辛集市12名,雄安新区6名);从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中选调名(石家庄市96名,承德市30名,张家口市26名,秦皇岛市26名,唐山市40名,廊坊市40名,保定市40名,沧州市40名,衡水市20名,邢台市26名,邯郸市68名,定州市28名,辛集市6名,雄安新区2名)。各市选拔计划男女各占50%。
二、选调条件
报考选调生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理想信念坚定,*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爱*爱国,品学兼优,诚实守信,甘于奉献。
2.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获得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人员、具有参*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
4.*治立场、*治观点存在问题的,在校学习期间或服务基层项目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此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一般应于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放宽至年10月31日)。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2.中共*员(含预备*员,入*时间截至年7月1日),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连续满1学年(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非中共*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研究生也可报名。
3.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年8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8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年8月及以后出生)。
(二)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河北省选聘任职满2年、聘期内表现优秀、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年度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中共*员(含预备*员,入*时间截至年7月1日)。非中共*员的研究生也可报名。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年8月及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定岗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年7月22日9:00至7月29日17:00,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考生登陆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