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
关于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根据张家口市环境监控中心与张家口市气象局空气质量预报会商分析,预计我市3月10日零时至3月14日24时空气静稳,不利于污染物扩散,AQI指数将达以上,已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按照《张家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张*办函〔〕号)要求,市*府经研究决定,3月10日零时起在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色预警),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相应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对违反该通告的车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管制措施:对机动车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方式的限行,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实行时间:3月11日零时至3月14日24时(公休日不限行)
每日限行时间:7:00至20:00
定州
定州将于3月15日起
继续在主城区实施常态化机动车限行措施
周一限行尾号3、8
周二限行尾号4、9
周三限行尾号5、0
周四限行尾号1、6
周五限行尾号2、7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限行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0时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限行范围
(不含国道、京广铁路,此图仅供参考)
限行区域:建成区以内区域,即新国道东环路段以西(定州大酒店以西);新国道南环路段以北;新国道与清风北街交叉口以南;京广铁路以东(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区道路。
限行车辆类型
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包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限行期间,其他道路限行措施同步执行,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的*牌货车需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需在交通管理机关备案,第一条除外)
1、*车、警车、消防车、公交车、省际客运车辆、通往客运中心的长途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专用车、旅游客车,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校车。
2、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环境监察监测、保险公司现场勘察、银行运钞、民*救援等确需通行的执法车辆、专业作业车辆。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4、殡仪馆的殡葬车辆。5、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3月11日(周四)限号提示
▲石家庄市(包含栾城区、赞皇县、灵寿县、元氏县、平山县、赵县、高邑县、行唐县、新乐县):限行尾号1和6。
▲邯郸市、廊坊市、唐山市、沧州市、秦皇岛市、保定市、张家口市:限行尾号1和6。
▲北京市、天津市:限行尾号1和6。
▲邢台、衡水、承德、定州、辛集:目前不限号。
注:
1、北京市限行时间为7:00-20:00;石家庄、秦皇岛、天津限行时间为7:00-19:00;
2、石家庄及下辖各县市区、秦皇岛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管理;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4、限行城市下辖各县市限号措施,以当地交管部门发布为准。
5、各地限号措施如有变动,则以最新消息为准。
来源/张家口公安、定州日报
原标题:《最新通告!河北2市限行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