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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实习生王前记者吕若汐)近日,河北邢台网民在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反映,野猪频频“光顾”庄稼地,损毁农作物,村民苦不堪言。对此,邢台市信都区白岸乡政府工作人员表示,野猪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不能采取捕杀等强制措施,只能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让村民提高警惕。目前,没有针对野猪造成农作物损失的相关补偿。村民建议,当地政府采取措施对野猪造成的农作物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河北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部分村庄庄稼地玉米遭野猪啃食。图为承德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网民供图
据邢台市信都区白岸乡白岸村村民李先生介绍,8月初,他像往常一样前往自家玉米地时发现,近一亩的玉米遭野猪踩踏、啃食,地里到处都是倒塌的玉米秸秆和野猪啃食过的玉米芯,现场一片狼藉。李先生称,大约三年前,白岸村周边出现野猪踪迹,野猪时常跑进农田毁坏农作物,自今年7月开始,野猪出没愈加频繁。“眼看着再有一个月玉米就熟了,结果就这样被野猪给糟蹋了,真是心疼。”李先生说,因为野猪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不能捕杀,对此,他们只能采取放鞭炮等恐吓措施防范,但几乎没有效果。李先生说,他曾咨询乡政府和农业部门,被告知没有赔偿。
邢台市信都区白岸乡政府工作人员表示,近两年,野猪缺少天敌,再加上野猪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不能捕杀,导致近几年野猪数量增多,村民反映野猪危害庄稼的问题也不断增多。据初步估算,去年,白岸乡因野猪而毁坏的农作物可达60多亩。“由于野猪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乡政府不能采取捕杀等强制措施,只能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让村民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但成效甚微。”该工作人员说,目前,没有针对相关野猪造成农作物损失的补偿。
据了解,《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此外,今年,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拨付20万元为全县居民、流动人口、农作物等购买了中华财险野生动物伤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用来承担农民因野猪危害造成的损失。
“我们遵守法律保护野生动物,但野生动物给我们带来的损失,不应由我们承担,希望当地政府采取措施对野猪造成的农作物损失给予一定补偿。”村民李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