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病例分布
10月27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8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本土病例例(内蒙古37例,广东27例,山西26例,湖南24例,四川15例,福建13例,陕西13例,新疆12例,江苏10例,北京6例,重庆6例,青海6例,黑龙江5例,河南4例,安徽2例,山东2例,云南2例,天津1例,河北1例,浙江1例,西藏1例),含16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陕西5例,四川3例,北京2例,福建2例,内蒙古1例,江苏1例,浙江1例,青海1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例,其中境外输入例,本土例(福建例,内蒙古例,新疆例,青海例,山东91例,广东88例,山西81例,湖北57例,湖南51例,陕西35例,黑龙江30例,四川28例,云南28例,江苏25例,重庆23例,河北20例,河南16例,甘肃14例,上海11例,安徽7例,广西7例,天津6例,西藏5例,浙江4例,北京3例,辽宁3例,宁夏3例,江西1例)。
疫情最新资讯
●内蒙古自治区
10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7例,其中呼和浩特市8例、包头市4例(含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其中青山区2例、东河区1例、九原区1例)、赤峰市3例(红山区1例、阿鲁科尔沁旗2例)、锡林郭勒盟2例(均在锡林浩特市)、鄂尔多斯市20例(达拉特旗3例、准格尔旗3例、杭锦旗14例);无症状感染者例,其中呼和浩特市64例、包头市2例(昆都仑区1例、东河区1例)、赤峰市13例(均在红山区)、锡林郭勒盟8例(均在锡林浩特市)、乌兰察布市9例(均在集宁区)、鄂尔多斯市5例(均在杭锦旗)、巴彦淖尔市9例(均在临河区)。
●广东省
10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7例(广州19例,深圳2例,佛山3例,江门1例,阳江1例,茂名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8例(广州46例,佛山29例,梅州10例,中山1例,江门1例,揭阳1例)。
●山西省
10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6例(大同市平城区20例、大同市云冈区1例、朔州市应县3例、运城市盐湖区1例、吕梁市交城县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81例(太原市阳曲县7例、大同市平城区55例、大同市云冈区6例、大同市左云县2例、大同市天镇县1例、朔州市怀仁市2例、朔州市应县2例、晋中市榆次区2例、吕梁市交城县3例、吕梁市孝义市1例)。
●湖南省
10月27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24例(邵阳市19例,怀化市4例,长沙市1例)。
●四川省
10月27日0-24时,新增外省返川感染者11例,其中闭环转运8例(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非闭环管理3例(均为确诊病例,成都1例,眉山1例,宜宾1例);新增省内感染者29例,其中确诊病例7例(在绵阳),无症状感染者22例(广元14例,南充7例,宜宾1例)。
●福建省
10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3例(厦门市1例,泉州市1例,莆田市1例,南平市10例,其中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例(福州市例,南平市14例,平潭综合实验区7例)。
●陕西省
10月27日0-24时,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3例,其中西安9例(5例为无症状转确诊)、汉中3例、渭南1例;新增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5例(西安24例、汉中6例、咸阳3例、宝鸡2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0月27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12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例。
●江苏省
10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0例(南京市10例,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4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3例为社区筛查发现,2例为居家隔离发现);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5例(南京市15例,7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6例为社区筛查发现,2例为居家隔离发现。无锡市、常州市各1例,均为外省来苏人员,集中隔离点发现。苏州市5例,扬州市1例,均为集中隔离点发现。南通市1例,为外省来苏人员,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镇江市1例,为外省密接协查发现)。
●北京市
10月27日0-24时,新增6例本土确诊病例(含2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其中3例已通报)和3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隔离观察人员、2例社会面筛查人员,无新增疑似病例。
●重庆市
10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例(永川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3例,其中,永川区19例,14例在管控人员中发现、5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南岸区1例、巴南区1例,均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渝北区1例、梁平区1例,均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
●青海省
10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例,无症状转确诊病例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例。
●黑龙江省
10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例,其中绥化市4例(均在北林区,均为重点人群筛查发现),哈尔滨市1例(在平房区,为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发现);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0例,其中绥化市25例(均在北林区,均为重点人群筛查发现),黑河市5例(北安市4例,其中集中隔离发现2例、高风险区筛查发现2例;爱辉区1例,为集中隔离发现)。
●山东省
10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均在枣庄,系集中隔离点检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1例,其中枣庄21例,系集中隔离点检出18例和高风险区检出3例;威海17例,均系集中隔离点检出;济宁10例,8例系集中隔离点检出,1例系重点人员筛查检出,1例为省外返鲁人员,系跨区域协查检出;临沂10例,系集中隔离点检出6例、高风险区检出2例和社区筛查检出2例;德州8例,系集中隔离点检出6例和重点人员筛查检出2例;东营6例,系社区筛查检出5例和集中隔离点检出1例;日照6例,均系集中隔离点检出;聊城5例,均系集中隔离点检出(含2例省外入鲁人员);淄博4例,系社区筛查检出3例和集中隔离点检出1例;青岛2例,1例为省外返鲁人员,系集中隔离点检出,1例系重点人员筛查检出;济南1例,为省外返鲁人员,系集中隔离点检出;菏泽1例,系重点人员筛查检出。
●湖北省
10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0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7例(武汉市28例,其中20例为隔离点检出,2例为管控区检出;宜昌市17例,其中13例为隔离点检出,2例为管控区检出;天门市9例,其中6例为隔离点检出,2例为管控区检出,1例为居家隔离检出;荆州市2例;襄阳市1例,为外省来鄂闭环管控人员)。
●云南省
10月27日0-24时,新增省内感染者30例,其中确诊病例2例:官渡区报告1例(密切接触者中发现),瑞丽市报告1例(社区筛查发现);无症状感染者28例:瑞丽市报告25例(高风险区发现18例、社区筛查发现7例),陇川县报告1例(密切接触者中发现),盈江县报告1例(密切接触者中发现),孟连县1例(闭环管理重点人员中发现)。
●河北省
10月27日0-24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秦皇岛市海港区);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0例,其中保定市4例(高碑店市2例、涞水县2例)、张家口市3例(万全区1例、蔚县1例、涿鹿县1例)、唐山市3例(遵化市)、石家庄市2例(长安区)、沧州市2例(高新区)、邢台市2例(开发区)、承德市1例(高新区)、廊坊市1例(广阳区)、邯郸市1例(馆陶县)、秦皇岛市1例(海港区)。
●河南省
10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郑州市4例,其中3例为隔离管控发现、1例为重点人群筛查发现);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例(郑州市16例,其中13例为隔离管控发现、3例为重点人群筛查发现)。
●上海市
10月27日0-24时,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例,其中10例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管控中发现。
●安徽省
10月27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2例(合肥市瑶海区1例、包河区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7例(合肥市瑶海区5例、庐阳区1例、包河区1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
10月27日0-24时,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例(南宁市兴宁区3例、防城港市东兴市1例),在管控人员中检测发现。
●天津市
10月27日0-24时,新增7例本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其中确诊病例1例(轻型),无症状感染者6例。
●西藏自治区
10月27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例。
●浙江省
10月27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1例(台州市),为此前的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11个市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例(杭州市2例,嘉兴市2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
10月27日0-24时,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例,银川市2例(兴庆区1例、灵武市1例),中卫市1例(海原县1例为自治区外输入)。
●甘肃省
10月27日0-24时,无新增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4例,其中兰州市13例(七里河区8例,城关区5例)、白银市白银区1例。以上新增感染者为外省输入落地即管控检测、中高风险区检测和集中隔离点检测中发现。
截至10月27日24时,“”疫情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例。新增解除隔离无症状感染者33例。累计治愈出院确诊病例4例,解除隔离无症状感染者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提醒市民
8月以来,受新疆、西藏2个国内疫情主要策源地疫情影响,全国疫情呈“点多、面广、线长、频发”特点,新疆、内蒙和西藏为自治区内局部流行,其余大部分省市呈省外多点输入与省内局部续发并行,多起疫情源头不清,传播链复杂,形势严峻。我市位于三省交界处和青兰、平绵高速沿线,周边地区持续报道散发病例,我市疫情输入风险处于高位。为及时阻断病毒传播,防止疫情输入,有效保护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醒广大市民:
(一)目前各地疫情严重蔓延,从疫情地区来平返平人员、接到疾控中心或疫情防控部门电话告知有密切接触者等风险的人员、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公民疫情防控责任。
(二)所有省外和省内有疫情地市来平返平人员须在出发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单位、宾馆报备,未提前报备的,必须在落地后12小时内完成报备。7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需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落实相应的隔离措施。对其他地区来平返平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健康监测。
(三)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