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农林科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87号)、《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3号)和《承德市农林科学院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选聘单位为:承德市农林科学院,全额事业单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因事选聘、因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选聘人数和学科专业要求。
1.选聘人数:选聘人员10名,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
2.学科专业要求:作物遗传育种、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果树学、农艺与种业、蔬菜学、农村与区域发展、食品科学与工程等专业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及其以上人员10名。(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到年8月31日),学历低限: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已在承德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职在编(含控制数管理人员)、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承德市特岗教师;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优先条件
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优先进入体检考生:学历(学位)较高者;研究生阶段为双一流院校或专业;、院校;本硕连读、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承德市户籍;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选聘公告
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