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双滦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紧急寻找新冠肺炎核酸阳性人员
宋某某密切接触者张某某的
密切接触人员的通告
年4月30日12:30,双滦区疾控中心收到承德市疾控中心转发大连市疾控中心关于新冠核酸阳性人员宋某某同车厢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我区张某某为密切接触者,现将主要行程通告如下:
4月28日,18:24张某某乘坐G次高铁(08车厢04D座位)到达承德南站,站内做完核酸(结果阴性)后由张某某父亲自驾车将其接回双滦区;19:00到达双滦区滦河高速口做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9:15到达双滦区山水天城B区5号楼2单元室家中,之后无外出。
4月29日,11:00左右张某某骑共享电动车至锦绣城公交站;11:13乘坐51路支线公交车前往果山;11:30左右在果山站点下车,步行至果山小区42号楼3单元室家中;17:30左右步行前往承钢北三区39号楼2单元室姥姥家吃饭;19:30步行返回果山小区家中;21:50步行前往钢厂豆皮烧烤店,22:00至22:20在烧烤店外等待取餐,22:21进店取餐,22:22离店,后步行返回果山小区无外出。
4月30日,张某某无外出。14:20由负压救护车将其接至双滦区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看到本通告后,请上述时间段与张某某活动轨迹有重合的所有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村)、区疾控中心报备,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落实核酸检测和相应防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原标题:《双滦事
双滦区关于紧急寻找新冠肺炎核酸阳性人员宋某某密切接触者张某某的密切接触人员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