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礼仪,是人生最后一项礼仪,也是最后一项“脱离仪式”,标志着人生旅途的终结。丧礼,民间称“送终”、“办丧事”等,是古代六礼中的“凶礼”。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对丧礼都制定了相关的制度,清代在这方面又最详尽细密,无论生前还是死后,都有着严格的等级规定,其中以帝后的规格为最高。
帝后、王公、外藩蒙古与品官等的丧礼,隆重而繁琐,旨在显示其生前死后的权势与殊荣。皇帝是最高的统治者和主宰,其丧事称为“国丧”,全国上下要为他服丧。届时,清宫还要举行隆重的葬礼。皇帝死后,在上谥号入葬之前称为“大行皇帝”。
按规制,皇帝驾崩之日要进行“小殓”,继嗣皇帝、诸皇子、王公、百官、公主、福晋以下、宗女、佐领、三等侍卫、命妇以上,男摘冠缨截辫,女去妆饰剪发。
小殓后,当日或几日后进行“大殓”丧仪,命亲王以下,顶戴官员以上;和硕福晋以下,佐领、三等侍卫妻以上等,要到乾清宫门内瞻仰大行皇帝的遗容,近支王公、公主等还要到乾清门内的丹陛上,随嗣皇帝行“大殓礼”。
清制,皇帝皇后的棺木以梓木或楠木制作,称“梓宫”。梓宫必须按规定漆饰四十九次,四周由喇嘛敬缮“西番字样”。大殓后,灵堂设在乾清宫内,正中宝床上停放梓宫。明清两代,乾清宫是皇帝的寝宫,于此停灵,含有“寿终正寝”的意蕴。死在承德的嘉庆、咸丰二帝,大殓后,梓宫一时运不回京师,暂将灵柩停在避暑山庄,待移京后,仍在乾清宫停留数日,再运往殡宫暂安。
国丧期间规定:近支宗室二十七个月内,远支宗室及在京王公大臣一年之内,不许嫁娶;二十七个月内不许作乐宴会。在京军民百姓,男去冠缨、女去首饰,素服二十七天,不准祭祀,一百日内不许嫁娶和作乐。一百天内不准剃头,所有京城各寺庙,一律撞钟三万次。各部院奏章十五天后具奏,二十七天之内的奏疏、文移用蓝印,一百天之内的上谕批本要使用蓝笔。
在办理皇帝的丧事中,要向国内外颁发大行皇帝的遗诏,颁诏要举行十分繁琐的礼仪。诏到各省时,文武百官要摘冠缨、穿素服,至郊外跪迎,回到衙署跪听宣诏,然后供诏正堂。此后三日内,文武各官每日朝、夕两次举哀礼。从遗诏到时算起,二十七日后除服,一百天内不准嫁娶和作乐。
遗诏还要送往蒙古诸部及朝鲜、琉球、缅甸等国,各处迎诏的仪式也极为繁冗。若大行皇帝无遗诏后来不及写遗诏,死后由内阁大学士或军机大臣代拟一个“遗诏”以同样的形式向各地转发。
大行皇帝的梓宫在乾清宫停放的时间不能太久,一般在葬入陵寝地宫之前,还要奉移到殡宫暂安一段时间。清代的殡宫有景山内的寿皇殿、观德殿和雍和宫永佑殿,不在固定地方。梓宫奉移殡宫之前要先进行“启奠礼”,嗣位皇帝亲自祭祀行礼。奉移时,再行奉移礼。其间的丧礼礼仪亦甚多。
皇帝丧礼的最后一项重要内容,是将梓宫从殡宫奉移陵寝地宫安葬,礼仪甚繁。梓宫奉移日期由钦天监决定,奉移前三日,遣官告祭天、地、太庙、奉先殿和社稷坛,前一日行“祖奠礼”,由向导官查看梓宫赴陵寝的路线,划定宿程,每程设芦殿、搭凉棚,修理道路。沿途有王公等官员到指定地点跪迎。
梓宫安放享殿正中后,嗣位皇帝进殿于灵前行“奠献礼”,遣官告祭各陵和皇陵山神。继之,嗣皇帝把梓宫顺木轨送入地宫,奉安在宝床上,随入的香册、香宝安放在梓宫左右两侧的石案上,一切安置完毕,一应人员退出地宫,将地宫石门封好,嗣皇帝和文武百官在祭台前行“告成礼”,遣官告祭陵山、土地之神。至此,繁琐的皇帝丧仪才告结束。皇帝死后,嗣皇帝还要为其恭上庙号和谥号。
皇太后和皇后的丧仪同样繁冗,其丧礼规格同样也为“国丧”,只不过级别略低皇帝。按清制,凡皇太后、皇后丧时,全国上下也要为她举哀致祭,以示“尊崇”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