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文明委工作安排,省文明办依据有关规定,组织了对“年度河北省文明家庭”的复查,提出了拟保留称号名单,经省文明委同意,予以公示↓↓↓
根据河北省文明委工作安排,省文明办依据《河北省文明家庭评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织了对“年度河北省文明家庭”的复查,提出了拟保留称号名单,经省文明委同意,现予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向省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年11月12日—18日
电子邮箱:hbwmbm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