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来了!计划招聘人,报名时间为年10月18日8:30至年10月24日12:00↓↓↓
承德市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87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河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字〔〕28号)文件有关要求,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年全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共名,原则要求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要求详情见附件《承德市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专业设置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专业目录确定,对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依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其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按照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原则予以审核确认资格。
三、招聘范围、比例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面向承德市及所属县区:报名人员在公告发布日前具有承德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本市(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
2.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4.列入“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引进范围内的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毕业生;
5.配偶为承德市户籍的外地毕业生;
6.承德高校和驻承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竞争比例原则上为1:3,即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报名低于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对于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地点在省级乡村振兴帮扶县的,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年10月14日至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区间计算按此类推),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岗位条件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缴纳社保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承德市辖范围内在职在编(或控制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年应届毕业生);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每名考生在市直和有关县(市)区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
(一)报名
1.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