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这些用不着了,干脆烧了。”4月5日上午,平泉市青河镇西梁村6组村民房某在自家房后菜地边焚烧杂草时,冒出的浓烟和刺鼻的气味吸引了执法人员的注意,被抓个正着。鉴于当事人年龄较大并结合违法情节,公安机关处以房某行政罚款元。青河镇政府对相关人员予以教育训诫……记者了解到,即日起至5月3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将加大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焚烧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露天烧草是违法的,就算是自家菜地里的也不行,菜地附近有树木和杂草,在这里焚烧垃圾的做法不但污染环境,还有引发火灾的风险。”近日来,我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持续开展秸秆焚烧流动巡查,深入田间地头,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重点监控,及时发现火点和处理焚烧秸秆行为。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将重点依法打击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四类违法行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造成大气污染;农业经营主体因未妥善采取综合利用措施,对农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予以处理,致使露天焚烧;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物质。
此外,专项行动中,将对发现的违法露天焚烧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符合行政拘留的要采取行政拘留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违法露天焚烧问题,严格倒查监管责任,严肃追责问责。群众可举报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法线索,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依法予以保护。(记者石盈盈,通讯员王思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