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桥区分局发布公告,承德市双桥区双峰寺镇干沟子地段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承土告字[]01号),土地面积约43.4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起始价万元。
公告原文如下: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承土告字[]01号
经承德市人民政府批准,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交由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承德嘉德利拍卖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6月10日至年6月29日到承德市双桥区义泰兴8号(原市工商局三楼)承德嘉德利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6月10日至年6月29日到承德市双桥区义泰兴8号(原市工商局三楼)承德嘉德利拍卖有限公司向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2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年6月2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6月30日15时30分在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九华山南侧)承德市政行政审批局四楼进行。
七、出让前置条件:
统筹北侧双峰寺镇干沟子地段2号地块设置独立幼儿园,用地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幼儿园建设完成后需无偿交给双桥区政府主管部门,幼儿园配建协议由竞得人与双桥区政府或主管部门另行签订。
其他出让条件:
该地块可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
被动房建设需按照市住建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土地竞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日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出让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按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土地。该地块已具备水、电、路等动工开发及出让基本条件,其他配套设施完善工作由区政府负责。
具体规划指标按规划条件为准(双桥资规01号)。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桥区分局
承德嘉德利拍卖有限公司
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