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87号)、《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年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聘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年市人大常委会人大建设研究中心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人大建设研究中心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4.报考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国家统招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优先;
8.凡涉及到年龄、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人;
3.承德市辖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承德市辖范围内特岗教师。
4.截止《公告》发布日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研究生;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年10月4日通过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公共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