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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严查!9月份有3次统一行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决定8月25日和9月5日、15日、25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四次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本次统一行动将突出整治重点,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时段、路段,强化“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管控,从严查处城市道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各地将科学调整勤务部署,交警总队、支队抽调机关警力支援基层一线,相邻交警支队、大队联勤联动,采取错时勤务、交叉勤务、执法小分队流动执法等方式,提高巡逻频次和密度,特别要提高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大现场执法力度。要集中优势警力、装备,启动所有公路交警执法站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并在重点点段增设临时执勤点位,加大早晚高峰、夜间凌晨事故多发时段超员超载、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疲劳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9月9日,夜幕降临,万家灯火。
交警直属大队民警披挂上阵,携带各式器械、装备,奔赴各自“阵地”,开展大型夜查酒驾行动。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是交警各大队之间换防执法,夜查具体地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
饮酒驾驶营运车辆受处罚
当晚,交警直属一大队部分民警来到双滦区秀水大街锦绣城站点附近,对过往车辆逐一严格检查。车辆驾驶人逐个对着快查式酒精检测仪吹气,一旦有饮酒的情况,检测仪就会报警。
20时30分,一辆白色厢式货车驶入检查点,当驾驶人对着检测仪呼气时,仪器发出了报警声响。随后交警立即用呼吸式检测仪做进一步检测,发现该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为73毫克/毫升,属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按照法律规定,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驾驶人或将因此不能再从事营运工作。
一名女性驾驶人为朋友庆生喝了酒
20时58分,在另一处检查点,一名女性驾驶的私家车进入了交警视线,在做例行检查时,交警发现该驾驶人疑似酒驾。
在以往查处酒驾的行动中,很少发现出租车驾驶人、女性驾驶人有酒驾行为。下了车,这位女性有些不好意思,“是同学过生日,让我喝点儿,我就喝了一杯啤酒,平时我从来不喝酒……”紧张之下,她说话的声音有点变调,“看我,紧张得都哆嗦啦!”
进一步检查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为30毫克/毫升,交警按照程序现场对这名女性驾驶人下达了处罚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一名男子醉酒驾驶被查获
在双滦区应营子村附近的检查点,交警直属二大队的交警正在夜查,他们平时驻守在市区大桥岗,此次换防到了这里。夜查开始不久,一辆三轮车开了过来,驾驶人是一名近50岁的中年人,从驾驶人的状态交警一眼就看出对方喝酒了。经过检查,发现该驾驶人的血液酒精含量毫克/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被查获后,了解即将面临的严厉处罚,该驾驶人懊悔不已,“我平时主要是靠骑三轮车给别人拉活挣点钱,今天有点累了,就多喝了点酒。唉!要是不喝就好了”。
这也是当晚查获的骑摩托车酒驾的当事人之一,在当晚的夜查行动中,骑摩托车酒驾案件占有相当的比例。
据统计,此次行动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酒驾18起、醉驾9起、无证驾驶5起、套牌1起,查获报废车1辆,查处其他违法行为30余起。
再次提醒司机们请时刻保持文明驾驶的习惯平安回家!来源:公安部交管局、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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