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承德县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公告
承德县医疗保障局关于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等工作
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县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缴费标准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元;特困供养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全额资助;低保、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按照60%的标准给予参保资助。
二、参保缴费时间
1、年11月1日—年2月28日为参保登记缴费时间,其中每月1日—25日为参保缴费时间。
2、新生婴儿一年内可以随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缴费时间为准,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参保缴费日之前六个月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可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3、学生(儿童)参保缴费。在校(幼儿园)学生(儿童)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以学籍为准参保缴费。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学生(儿童)整体参保缴费工作,学生学籍确定并核对无误后,由学校将全部名单提交给医保经办机构,由医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信息上传至税务部门。
三、缴费方式主要为自主申报方式和委托代征方式。
自主申报方式:缴费人通过税务窗口、自助终端(便携式缴费终端)、电子税务局、“河北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