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11日上午,蓟州交警支队*崖关大队在津围公路石炮沟路段开展春运后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9时08分许发现一辆车辆号牌为冀HA的大型客车涉嫌超速的违法行为,遂将其拦截并依法对其进行查处,经查询,该车辆驾驶人任某某(男,47岁,河北省承德市人)违反了超速的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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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罚过程中,民警闻到了驾驶人语气中含有酒气味,怀疑任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性机动车,便对任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经现场检测,任某某的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5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性机动车,同时车上还有50名乘客和1名导游,*崖关大队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进行控制,并将驾驶人带到队内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查询,车辆号牌为冀HAXXXX的大型客车是一辆蓝色的海格牌的大型旅游客车,属于承德市新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型旅游客车,被拦查时,该车辆正承载着50名乘客和1名导游准备到北京市平谷区进行一日游,此次车辆行驶的路线多为山区道路,路途险峻,且临水临崖,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同时,*崖关大队民警立即通过车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旅游公司取得联系,要求立即转运该车的乘客,留下警力对停放在路边的大型旅游客车进行看护,并为乘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大队民警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为乘客送去温暖和关怀。截止中午12点之前,连同导游在内的51名乘客已安全转运完毕。并于当日下午依法将违法嫌疑人任某某行*拘留13日,罚款元并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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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一般私家车而言,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更为突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更加严重,危及更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承担了春运旅客发送量超过80%的公路运输来说,交通安全风险依然不可忽视,客运车辆的安全问题更是重中之重。因此,我们提醒客运企业、客运车辆驾驶人及乘客——
客运企业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客运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严格管控挂靠车辆。对挂靠经营车辆不能只收费不管理,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上,更要严于自营车辆。
◆严密旅游租包车监控。针对车辆动态监控不到位问题,要创新监管方式和监控手段,制止防范无证包车、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问题。
◆严格落实动态监控措施。严格落实全程动态监管,严禁动态监控平台无人值守或者不履行职责,严禁故意破坏、人为干扰、屏蔽信号,严禁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
◆切实防范疲劳驾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客车驾驶人休息权利,定期对驾驶人进行体检,杜绝驾驶人疲劳驾驶、带病上岗。
◆坚决杜绝危车、病车上路。加强车辆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临近或达到报废年限、行驶里程长的车辆,要加快淘汰更新。
客运车辆驾驶人
◆不超速,严格按照道路限速要求行驶;
◆不超员,乘客数量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
◆不违反凌晨2时至5时的禁行规定。
乘客
◆不乘坐超员车;
◆全程系好安全带;
◆选择正规营运车辆;
◆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发现车辆及驾驶人有违法行为要果断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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