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承德市检察机关书记员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检察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和河北省聘用制书记员管理有关规定,承德市检察院、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承德市检察机关过渡性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策;
3.具有良好的*治素养、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纪、*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四、报名程序
(一)考试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年8月4日12:00至5日16:00。报考人员登陆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