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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有55套保障性住房可以申请
关于项目的申请条件、入口等
请往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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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承德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的通知》(承高管字〔〕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年12月3日起至年12月16日组织开展承德高新区年保障房配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配房源
1.项目名称:承德高新区和润新城-畅园小区
2.拟分配套数:55套
二、申请条件
(一)城镇低保家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简称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保障性住房,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共同居住,同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区城镇常住户口;
2.家庭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区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含1.5倍)标准(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总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未享受住房保障;
5.家庭资产总额(含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房屋、汽车等)在规定的家庭资产总额标准以下(年确定为30万元,车辆为10万元以下,残疾人代步车除外)。
(二)新就业职工
新就业职工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承德市中心城区(承德高新区、双桥区)常住户口;
2.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在承德高新区内注册,用人单位属企业的需在承德高新区缴纳税款;
3.申请时在本区用人单位工作未满5年;
4.申请人核心家庭(两代人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的成员是夫妻两人及其未婚孩子)在承德市中心城区(承德高新区、双桥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和自有住房,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5.已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三)外来务工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承德市中心城区(承德高新区、双桥区)以外的户口;
2.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在承德高新区内注册,用人单位属企业的需在承德高新区缴纳税款;
3.在申请之日前已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4.申请人核心家庭(两代人组成的家庭,核心家庭的成员是夫妻两人及其未婚孩子)在承德市中心城区(承德高新区、双桥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和自有住房,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且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三、申请方式
凡符合配租条件并有意愿申请承德高新区保障性住房的请登录承德高新区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