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每年五一过后,承德街头就会出现“耍猴人”...
像贴吧君这样不怎么逛街的人,短短几天就在街上偶遇了两次同一位耍猴的大哥↓
大哥耍猴的地点均为承德市中心地段,过往人流密集,能够驻足观看的,也不在少数↓
“耍猴”好看吗?
有趣又可怜,人高兴了,求猴子的心理阴影面积。
支持方观点:
有的市民觉得耍猴挺好看,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过,但能亲眼目睹的还比较少,耍猴人一手持鞭,一手牵住几条粗绳,绳子那端分别系在几只猴子的脖子上。男子手中牵动绳子,口中发号施令,猴子们随之做出立正、稍息、左右转、敬礼、坐卧等动作,耍猴人语言诙谐,猴子呢,也好像真的能听懂耍猴人的话一样,仿佛真的能通人性。
而且观看耍猴看客只需凭心情“打赏”猴子即可,“物美价廉”。
耍猴在中国已有悠久历史,一些动物园、主题公园、马戏团也有猴戏的表演项目,只是一种表演形式,不会真的伤害动物,千百年来一直存在于民间,也有人认为存在即合理。
反对方观点:
也有人觉得,这样“耍猴”,猴子太可怜了。
猴子本该活跃于山林,自由自在,现在却被拴上了绳索,听人的指令,稍有不对轻则挨骂,重则挨打,我们也经常看人与自然、动物世界这样的节目,电视里自由的猴子眼神灵动,集大自然的灵性于一身,而耍猴人鞭下的猴子,眼睛里仿佛多了一抹茫然的悲情。
人都有父母,猴子也有,不知在森林中的猴子妈妈,是否还能认出那个被锁链拴住的它的孩子...
森林中的猴子可能不知道,自己进城的“亲人”,正在给别人下跪,只为了不挨打↓
有的时候,即使卖力演出,它们也会受伤↓
但猴子确实很通人性,虽然可能受到过人的伤害,却还是愿意信任我们↓
关于“耍猴”,相关法规怎么说?
一般用于耍猴表演的多是猕猴,其适应性强,容易驯养繁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凡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必须经当地野生动物行*主管部门批准。街头耍猴是虐待动物的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如果市民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向林业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举报。
其实贴吧君在写这篇消息的时候内心也是矛盾的,因为贴吧君深知耍猴人在外漂泊的艰辛不易,耍猴能挣来的钱也寥寥无几,而“耍猴”这门“手艺”也正渐渐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中,耍猴的人越来越少,也许未来我们再也看不到这样的表演了。
但同时,众生平等,我们又怎么忍心看到生性自由的猴子离开本属于它的家园,在市井中被人鞭打差使,牺牲了自己的自由成为人类的挣钱工具,供人消遣呢?
贴吧君是矛盾的,你呢?你在观看耍猴的时候是在旁拍手叫好,还是暗自神伤呢?也许你还没想过这个问题,现在想想吧,评论区已开放,你可以说说自己的看法,也可以把本条消息放到你的盆友圈,看看你的朋友们是否与你观点一致...
部分照片来源
承德贴吧特约摄影师然然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