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我院发展的需要,加强专业和学科建设,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工作人员11名。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承人社[]23号)和《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在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成立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聘方案。本方案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此次选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聘方式本次选聘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选聘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岗位、对象及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11名。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往届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与所设岗位要求专业相同;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获得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时间,可放宽至年12月31日。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以上毕业生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获得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时间,可放宽至年12月31日(须学校出具受疫情影响延期毕业的相关证明)。不能提供以上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人;
3、已在承德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承德市特岗教师;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形人员。
五、相关待遇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选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六、选聘程序和方法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方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发布公告
年7月3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