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87号)、《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7号)有关要求,经我院*委研究并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名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于学院高职部和中专部(承德工业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现就公开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全面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在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成立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聘方案。
此次选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聘方式
采取统一公开选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个。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年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往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特殊要求的见岗位备注要求;研究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与所设岗位要求专业相同(专任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且本硕专业相近或一致);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年龄35周岁以下(年3月25日至年3月24日期间出生),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年3月25日至年3月24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爱岗敬业,立德树人,师德高尚,学术诚信,能够以“四有好老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技能条件。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之日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国内硕士以上毕业生原则上须于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原则上须于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不能提供以上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如受疫情影响不能于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的,可适当放宽。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限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只允许高校毕业生报名。高校毕业生条件为: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年、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8.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缴纳社保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均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人。
3.承德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和特岗教师。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方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发布公告
年3月24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