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们核查,有信访举报反映吕文使用捐款购买自家苹果再捐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现公开向大家澄清事实。”近日,承德县纪委监委派人到大东营村专门召开村“两委”会议,对该村*支部书记吕文被举报一事进行澄清。
2月25日,承德市纪委监委收到匿名举报,反映承德县新杖子镇大东营村*支部书记吕文存在使用百姓捐款购买自家苹果捐给市医疗机构问题,随即将此问题线索交由承德县纪委监委限期办理。
经查,疫情发生以来,新杖子镇大东营村村“两委”专门开会研究,倡导村干部和群众自愿向疫区捐款,先后募捐资金1.98万元,经新杖子镇*府上缴县红十字会。期间,村*支部书记吕文为给村民做好表率,自愿将家里价值3万余元的苹果无偿捐献给承德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向其颁发了捐赠荣誉书。
“本来是捐赠物资做好事,却被别人诬告,对于这样的干部,我们必须予以保护。我们已将吕文的核查情况通报给新杖子镇*委,并对其自愿捐赠苹果的行为予以表扬。”承德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
“特别感谢县纪委和镇*委为我澄清情况,现在心里敞亮多了,我会一如既往地做好村里的防疫、春耕和防火等各项工作。”该村*支部书记吕文释然地说。
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存在。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定,经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有必要予以澄清的,应及时澄清,并通过开展思想*治工作,谈心谈话、消除顾虑,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去年9月,承德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被错告、诬告陷害*员干部实施澄清正名的办法》,对处理诬告陷害行为、规范开展监督调查、妥善澄清正名、惩防诬陷行为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力推动了该项工作破题展开。
今年2月,该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对受到处分或处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的工作办法(试行)》,对受处分(处理)人员的后续教育管理、关心激励以及回访方式、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为做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后半篇文章”提供了规范。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向纵深发展,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被错告诬告和受处分、处理的*员干部要积极开展关心关爱工作,通过澄清正名、关怀激励,帮助他们打消顾虑,重振信心,重鼓干劲。”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承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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