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纪委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攥紧拳头猛发力,高擎惩治利剑斩“贪腐”。
据悉,今年1至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件,同比增长.3%;立案件,同比增长1%;结案件,同比增长6.9%;给予**纪处分人,组织处理3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7余亿元。
据介绍,上半年以来,承德市纪检监察机关每半月对群众举报、网络反映、部门转交和办案、巡察等渠道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集体排查,重要时段、重要线索随时排查,并严格按照“五类处置标准”分类办理,防止个人决定线索“命运”问题。同时,将县区作为办案重点,既突出市管干部,又覆盖县管干部,年所有县区都有直查案件、都有给予重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实现了办案无盲区、全覆盖。另外,坚持办案和巡察同推进,在重点查处交通、国土、建设、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等领域巡查,做到抓大不放“小”。
对上级移交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逐个安排调查、跟踪督办。重点立案查办了滦平县副县长乔合、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封志虎、承德市双峰寺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吕国良等大案要案。同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集中治理“小官贪腐”问题。
集中治理“小官巨腐”问题,安排了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建设、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等九个领域;严肃查处村官腐败问题。重点查处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环保局*组书记、局长杨清江挪用公款案,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千佛寺村三名村干部集体套取补偿款私分案,承德高新区上板城镇漫子沟村支部委员、村主任刘芳挪用公款案。
抓早抓小,着力遏制腐败增量。提早纠偏,消除苗头。把查纠干部作风问题作为早纠错、早预警、早提醒的重要抓手,采取上下互查、随机暗访等方式,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着力纠“四风”,防止因小失大。今年一季度,违纪问题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8.5%。巡察监督,常态震慑。
组建6个正处级纪检监察工作协作组,对市直部门进行专项巡察,特别是对拟提拔重用的“一把手”、信访问题反映较多的干部、职能重要的单位,进行重点巡察、全面“体检”,着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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