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滦平县委组织部
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面向社会为滦平县中兴路街道办事处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为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充实社区工作人员力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拔优秀人才进入社区工作。经县委、县*府研究决定,为滦平县中兴路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招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审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年3月6日至年3月5日出生,均含本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社区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且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年龄和技能条件;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因违法受过行*拘留处罚的人员;
3.受过*纪*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现役*人;
5.失信被执行人或因不能胜任工作及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聘或辞退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和岗位要求
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4名,其中男16名,女8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滦平县中兴路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条件表》(以下简称岗位条表)。凡涉及年龄、户籍迁入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年3月5日。本公告所指的考生具有滦平县户籍,指考生本人具有滦平县户籍,或生源地户籍为滦平,或配偶、父母(任一方)户籍为滦平县。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滦平县人民*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