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平泉市委*法委原副书记贾俊才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平泉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贾俊才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贾俊才及其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贾俊才在担任承德市平泉市委*法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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