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今年我市企业职工病退工作自4月份下旬开始申报,各参保单位和档案管理机构按照《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尽快向职工宣传,做好内部公示、材料收集等前期准备工作。各县(市)区、自治县,各参保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办理。
一、申报条件
(一)年龄、工作年限及缴费年限
1、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
2、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其中实际缴费满5年)及以上;
3、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时间满10年以上。
(二)国有、集体企业职工
经原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原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工作满10年以上,现仍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
(三)灵活就业人员
对曾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作满10年以上因该企业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重新就业(包括灵活就业)的参保缴费人员,需提供企业破产、改制的*策文件及职工领取安置费、经济补偿金的原始材料。
二、如何申报
对符合第一条(一)、(二)或(一)、(三)条件的职工,只需要向单位或档案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即可。由企业或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申报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资格审核材料申报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社部门对初审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整理后的档案及相关资料汇总,经公示后,于5月底前上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市本级统筹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对初审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整理后的档案及相关资料汇总,经公示后,于5月20日前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
(二)劳动能力鉴定
对初审通过人员的鉴定工作安排,由承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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