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刚律师从养老诈骗犯罪特点、老年群体的具体情况和养老诈骗新手段、新方法、新动向入手,针对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保健品、收藏品等)”、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各类犯罪活动进行深入讲解。
王律师还就一些真实发生的案例,提醒现场的居民,避免上当受骗,要做到不轻信接听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不轻易打开不明链接、不轻易用手机扫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