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年第二批)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温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院为温州医科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创建于年,是浙江省首批通过三甲医院之一,医疗服务辐射浙南闽北赣东近万人口。医院科技影响力排行榜(综合)第68位,27个学科入围全国学科科技影响力百强,医院绩效考核中位列全国第18位。医院位于浙江温州市内,现有南白象和公园路两个院区,占地总面积余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核定床位张。现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浙江省高校重中之重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等35个,是浙江省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单位,建有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8个,2个专业入选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成员单位。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年我院公开招聘分批分次进行。此次公开招聘18个岗位26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
(二)招聘对象
医师、护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在两年择业期内(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年10月后毕业,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按国家*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其余岗位招聘对象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风廉*、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应聘者的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我院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并以我院审核意见为准。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
对思想*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在本单位直接体检并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年5月5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