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速览
△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聘全额事业教师公告
△承德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河北金融学院年专任教师、辅导员、后勤保卫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河北大学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沧州市市直*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中小学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容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中小学教师应具有相应学段的资格证,可下行使用;以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考生须在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还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年1月1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其他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能够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年、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年、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2.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3: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2.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