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根据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再次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在围场县行*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人员(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1.开始采样时间:年4月8日14:00。
2.采样地点:按所在乡镇、社区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采样。
三、注意事项
1.4月8日00:00起,全县实行暂时封控。解封时间待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命令后,将及时通告。
2.核酸检测期间,除持有工作证明参与核酸检测的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严格在现居住地保持静止,不得外出。除水电气暖和通信、物流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外,域内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重点企业、建筑工地、指定保供单位人员听从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由本单位负责与属地防疫办联系安排好核酸采样。
3.请居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提前准备好电子健康卡,全程佩戴口罩,在所属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4.采样期间,请严格保持“一米线”距离,不随意在采样现场走动。采样完成后,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原路返回家里。在公布核酸检测结果前,请保持相对静止不外出。
5.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要居家48小时后及时采检核酸。
6.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工作人员将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家庭其他成员及时与工作人员对接。
7.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7日
(围场融媒)